什么是承运人开具的收货证明(什么是承运人)
“承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与托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
在货运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一般说来主要是保证所运输的货物按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
因此,承运人应对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等负责。
一旦发生此种情况,应按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这种损失必须发生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内。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一般是从货物由托运人交付承运人时起,至货物由承运人交付收货人为止。
其责任: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
在承运人的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除本节另有规定外,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不影响承运人就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在装船前和卸船后所承担的责任,达成任何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