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数字大写元还是圆(会计数字大写)
(1)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应用正楷或行书填写,不得自造简化字。
如果金额数字书写中使用繁体字,也应受理。
(2)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到“元”为止的,在“元”之后应写“整”(或“正”)字;到“角”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写“整”(或“正”)字。
大写金额数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写“整”(或“正”)字。
(3)中文大写金额数字前应标明“人民币”字样,大写金额数字应紧接“人民币”字样填写,不得留有空白。
大写金额数字前未印“人民币”字样的,应加填“人民币”三字。
(4)阿拉伯小写金额数字中有“0”时,中文大写应按照汉语语言规律、金额数字构成和防止涂改的要求进行书写。
(5)票据的出票日期必须使用中文大写。
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
如:2月12日,应写成零贰月壹拾贰日;10月20日,应写成零壹拾月零贰拾日。
票据出票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
大写日期未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予受理;但由此造成损失的,由出票人自行承担。
扩展资料:票据记载相关事项是票据行为的一项重要内容。
票据记载事项一般分为绝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和非法定记载事项等。
1.绝对记载事项绝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明文规定必须记载的,如无记载,票据即为无效的事项。
各类票据共同必须绝对记载的内容:(1)票据种类的记载,即汇票,本票,支票的记载。
(2).票据金额的记载。
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两者必须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
(3).票据收款人的记载。
收款人是票据到期收取票款的人,并且是票据的债权人,因此票据必须记载这一内容,否则票据即为无效。
(4).年月日的记载。
这一般是指发票年月日的记载。
年月日是判定票据权利义务的发生,变更和终止的重要标准,因此,票据必须将此作为必须记载的事项,否则票据即为无效。
票据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
2.相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是指某些应该记载而未记载,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不使失效的事项。
如付款地,出票地等。
3.非法定记载事项非法定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由当事人任意记载的事项。
如签发票据的原因或用途,该票据项下交易的合同号码等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会计数字书写;百度百科:中文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