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大学的教师和管理人员虽然承担着重要的社会职能,但他们往往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其身份与管理方式不同于行政机关中的公务员。因此,在法律层面上,他们并不符合公务员的定义标准。
此外,《公务员法》还明确了其他一些不属于公务员范围的群体,比如国有企业员工、私营企业主以及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等。这些群体因其工作性质和隶属关系的不同,无法纳入公务员体系进行管理和考核。
总之,判断某一职业是否属于公务员范畴,需要综合考虑其职责定位、编制归属以及薪酬来源等多个因素。这一制度设计旨在确保公务员队伍的专业化和高效运作,同时维护公共管理领域的公平性和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