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是什么意思】在司法实践中,“失信被执行人”是一个常见但容易被误解的法律术语。为了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这一概念,本文将从定义、认定标准、后果及查询方式等方面进行总结,并以表格形式清晰展示相关信息。
一、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那些在法院判决后,有能力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却拒不履行的人。这类人员会被纳入全国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作为信用惩戒的一种手段,限制其高消费行为、贷款、出行等。
法院通过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公开这些人的信息,以督促其履行义务,同时对社会起到警示作用。该制度是国家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核心信息一览表
项目 | 内容 |
定义 | 被法院依法认定为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当事人。 |
认定主体 | 各级人民法院 |
认定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
认定条件 | 1. 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 2. 拒不申报财产或虚假申报; 3. 有其他规避执行的行为。 |
惩戒措施 | 1. 限制高消费; 2. 禁止乘坐飞机、高铁; 3. 限制贷款和融资; 4. 限制担任企业高管等。 |
查询方式 | 1.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3. 各地法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 |
修复机制 | 履行义务后,可向法院申请移出名单,经审核后予以解除。 |
三、结语
“失信被执行人”制度是推动社会诚信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对于公众而言,了解这一制度有助于增强法律意识,避免因失信行为影响自身权益。同时,也提醒大家要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