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辖市有哪些】在中国的行政区划体系中,“省辖市”是一个曾经广泛使用的概念,主要指由省级政府直接管辖的地级市。随着行政区划的调整,这一名称在近年来逐渐被“地级市”所取代,但“省辖市”一词仍常用于历史或特定语境中。本文将对“省辖市”的定义、历史背景及当前情况做一个简要总结,并以表格形式列出部分曾被称为“省辖市”的城市。
一、什么是“省辖市”?
“省辖市”是指由省级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地级市。这类城市在行政级别上与地区、自治州等同属地级行政区,但在管理权限上更接近省级政府,因此称为“省辖市”。
在20世纪50年代至90年代期间,中国大部分地级市都属于“省辖市”范畴。随着行政区划改革的推进,许多原本为“省辖市”的城市逐步改为“地级市”,并划归地区或省直接管辖。
二、“省辖市”的历史演变
1. 早期阶段(1950-1970年代):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范围内的地级市大多为“省辖市”,如南京、济南、郑州等。
2. 改革开放后(1980-1990年代):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一些地级市被提升为“副省级市”或“计划单列市”,进一步明确了其在省级行政体系中的地位。
3. 现代调整(2000年后):
多数“省辖市”已不再使用该称谓,而是统一称为“地级市”。但部分地区仍保留“省辖市”的说法,特别是在一些历史文献或地方志中。
三、部分“省辖市”一览表(历史参考)
| 城市名称 | 所属省份 | 曾用名/现名 | 备注 |
| 南京市 | 江苏省 | 省辖市 | 现为地级市 |
| 济南市 | 山东省 | 省辖市 | 现为地级市 |
| 郑州市 | 河南省 | 省辖市 | 现为地级市 |
| 武汉市 | 湖北省 | 省辖市 | 现为地级市 |
| 西安市 | 陕西省 | 省辖市 | 现为地级市 |
| 成都市 | 四川省 | 省辖市 | 现为地级市 |
| 哈尔滨市 | 黑龙江省 | 省辖市 | 现为地级市 |
| 长春市 | 吉林省 | 省辖市 | 现为地级市 |
> 注:以上城市均为历史上曾被称为“省辖市”的地级市,目前均统一称为“地级市”。
四、总结
“省辖市”是过去中国行政区划体系中的一种重要形式,反映了当时省级政府对地级城市的直接管理方式。随着行政体制的不断优化,如今大多数“省辖市”已被纳入“地级市”的统一管理体系中。尽管名称有所变化,但这些城市在区域发展中依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如需了解某一具体城市的详细历史沿革,可结合地方志或官方资料进一步查阅。


